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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卫生监督所2008年第三号卫生警示
2008-02-13
 
  持续低温寒冷天气,给广大家禽家畜养殖业造成了巨大损失。据报道,目前,广西已有3万只家禽和300多头家畜被冻死。许多市民担心这些冻死的家禽家畜流入市场,造成健康危害。近期,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已接到多起群众举报投诉,一些不法商贩借此机会,将病死的或非正常死亡的家禽家畜“偷梁换柱”,或与正常冻死的家禽家畜掺和一起,送到市场销售。因此,市卫生监督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卫生警示:要求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帐记录制度,杜绝非正常死亡家禽家畜流入。提醒广大市民慎买 “水盆鸡、鸭”等家禽家畜。
  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各餐饮单位必须做到:
  1.食品采购实行“定点购买、统一配送”制度。定点供货商必须具备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有固定的销售点、有固定货源的条件。
  2.严格遵照执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采购家禽家畜必须查验检疫合格证明,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不得采购。
  3.禁止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和已经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家禽家畜。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采购家禽家畜时应注意:
  1.选择食品卫生信誉等级较高的超市、商场采购家禽家畜。
  2.在农贸市场采购家禽家畜时,应要求商贩出示检疫合格证明。不要购买感官性状异常的家禽家畜。
  3.采购回来的“水盆鸡、鸭”和冷冻水产品,应妥善放在冰箱冷藏柜内贮存,不要食用腐败变质的家禽家畜。
  4.市民发现购买回来的“水盆鸡、鸭”等家禽家畜有问题的或发现有销售违禁食品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南宁市卫生监督所举报(投诉电话:243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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